粘鋼建筑加固施工加固更新改造廣泛運用的加固方式之一,它就是指用精制的構造膠黏劑,將鋼板黏貼在混凝土結構等被加固構件上,等同于對被加固構件開展了身體之外配筋圖,能做到加固和提高原構造強度和強度的目地,對構件縫隙進行及撓度值發展趨勢也是有抑制效果。
粘鋼建筑加固需具有下面這幾個標準:
(1)采用粘鋼建筑加固的鋼筋混凝土構件,混凝土的強度級別不需小于C15,承受力構造表層的正拉粘接抗壓強度不需小于1.5MPa。若標準或制定有需要時,還應達到對應標準的要求。
(2)粘鋼建筑加固的載重構件較忌在錯綜復雜的壓力情況下工作中,故采用黏貼鋼板加固混凝土結構構造構件時,鋼板承受力方法應制定成僅承擔徑向壓力功效。
(3)粘鋼建筑加固施工宜在工作溫度5-35℃,工程建筑的應用環境溫度不得超過90%的標準下開展,且承受力構件外表溫度也不適合高過35℃。當上面標準無法滿足需要時,應采取有效對策給予施工質量。
(4)粘鋼建筑加固的構件位置的混泥土,其表面含水量不應超過4%。對含水量超限額或澆注不滿意90d的混泥土需粘鋼時,應開展人為干躁解決。
(5)為了更好地減緩黏膠脆化,避免 鋼板生銹,在鋼板及臨接混泥土表層,應開展防水防腐解決。若用M15加天然乳膠混合砂漿收面作防護層時需加鋼絲網片抗裂),其薄厚針對梁不應低于25mm,針對板不應低于15mm。也可采用別的具備抗腐蝕和阻燃功能的面層材質進行維護。
(6)長期性應用的工作溫度不應高過60℃,若采用與鋼板配對的耐高溫樹脂為粘合劑時,并不受前述溫度范圍的限定,但需負執行標準《鋼結構設計規范》(GB50017)相關要求的限定;處在獨特自然環境(如高溫,高低溫,物質腐蝕,放射性等)的鋼筋混凝土采用粘鋼建筑加固時,除應按目前相關標準規定的要求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外,還應采用耐環境要素功效的膠黏劑,并按專業的技術標準開展黏貼。
(7)采用粘鋼建筑加固時,應采取有效措施盡可能卸載掉。其意義是降低二次承受力的危害,也就是減少鋼板的落后應變力,促使加固后的鋼板能充分運用抗壓強度。